Wednesday, February 9, 2011

这不应该是罪

晓得在地球另一端的他知道你在想他,真的是寂寞中的一丝甜蜜。至少彼此都知道,这种挂念不是单向的,不是孤单的。我很了解,因为我曾有过。就算要我重来,我还是会一样。

上面两句,是看了好友的blog而给comment的。给comment的同时,心里有感触。
让我联想到一个人,不知道是不敢想又或是不想提的一个人。曾经因为他,而有过疯狂的日子,疯狂到,我就快要不认得自己。最后为了彼此还能继续好好过日子,我做了最出乎自己意料的选择:逃避。

不想他,尽可能不提他,甚至慢慢的让别人进入我的圈子,又或者有意无意地闯进别人的生活。这可能就是离开上一段感情,普遍上大家最常用的方法。的确,它在某些程度上是挺管用的。或者我应该说,至少现在我可以拥有,不找他,不注意他,的超能力了。

但是,后来发现,如果自己对他还有一丝牵挂,就会急忙向自己否定。刚刚,就上一分钟才发现,其实,让他在我脑海里微微闪过,不应该是像在犯罪,不应该躲着,怕别人发现,不应该是骗了自己骗了全世界说没有想念他。

有点想他,可以。但是要答应自己不可以贪心,要不然,后果可承担不起。
偷偷想他,可以。但是要提醒自己不能够越轨,要不然,会换来辗转难眠。
强烈想他,可以。但是要警惕自己不可以妄想,要不然,搞得自己像花痴。
真要想他,行。但是要拿捏分寸,毕竟最美的童话故事都会有点小遗憾的。


Today's Mitchell:或许,他是真的拥有值得让我偶尔轻轻回味的魅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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